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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拟开展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校新疆籍在读本科生(含2020届新疆籍毕业生)

二、资助等级与名额分配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分为一类资助和二类资助,一类资助标准300/人,二类资助标准200/人。资助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资助中心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资助指标全额分配给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评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江西农业大学资助管理系统(www.ehall.jxau.edu.cn)在线提交申请。线上申报主要流程如下:学生自愿提交申请,班级、学院在线审核、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组织评定。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评定工作,确定资助名单及等级后进行公示。

3.学校审核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研究。

4.建立档案。评审结束后,学院将学生申请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资助中心。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周密安排,扎扎实实把这件惠及新疆籍学生的好事办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况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3.相关材料于620日前交到资助中心 (电子稿发办公系统邮箱:4914)。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平良,联系电话:83828453

附件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分配表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分配表.docx


江西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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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7-09 访问次数: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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