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我校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我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使用情况的通知》(赣助中心[201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学习刻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生活简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6月20日之前向提出申请。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本院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进行审核,在6月23日之前为本院(系)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并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审核汇总,对同意给予贷款的学生,于6月25日之前将办理好的《学生在校证明》返回各院(系),并由各院(系)发给学生。
4.学校审核通过的家庭所在地属于江西省九江、上饶、景德镇、吉安、萍乡、鹰潭等六个地市的学生接到《学生在校证明》后,同时登陆http://zizhu.jxedu.gov.cn/syddk/网址进行江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按照网上的流程进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网上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本人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5.家庭所在地属于外省市及江西省除上述六个地市外的开发行贷款学生有续贷需求的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明(不少于100字),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并提交需待申请。
接到《学生在校证明》后,按照当地生源地贷款所要求准备的材料去当地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在网上提交申请http://www.csls.cdb.com.cn。
6.家庭所在地属于江西省外的其他行贷款学生有续贷需求的请自行到当地教育局办理。
7.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好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按照工作流程将在网上进行登记,并提交学生所在高校确认。
8.学生新学年开学后须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院系汇总后填报《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然后将汇总表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回执单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在网上确认并提交银行审核放贷。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将有关申请程序告知每个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各学院请务必认真核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中的信息,尤其注意学费和住宿费;
2.各学院于2016年6月23日前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盖章,再发放给学生本人,以便学生申请贷款。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身份证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