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87号)和2017年5月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档立卡户子女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核对,并对建档立卡户子女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进行核查核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此次核查核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确保核查信息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确保所有建档立卡户子女享受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确保精准资助、教育扶贫任务落实到位。
二、数据下发
从省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户数据当中,筛选3-20周岁学龄段人员全部信息以及20周岁以上在校生的信息,筛选后的信息数据由省教育厅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下发至各设区市和各高校以及省属中职学校。各设区市要将数据立即分解后分别下发至所属县区(含属地内省直管县),直至各级学校。
三、核查范围与内容
(一)核查范围
核查2015年秋季以来,建档立卡户子女在籍在校信息和获得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各单位在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数据进行核对的同时,要协调当地扶贫部门获取最新建档立卡户子女最新信息进行核对。
(二)核查内容
1.建档立卡户子女在籍在校信息核查核对
根据下发的数据再次核对其是否在籍在校:一是对于有学校信息的在校生,要再次确认是否在籍在校;二是对于没有学校信息的学生,按照户口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进行核对是否在籍在校。
2.建档立卡户子女错误信息和遗漏信息核查核对
对建档立卡户子女在籍在校信息要进行查漏补缺:一是对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有错误和缺失的进行标注,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缺失信息进行完善;二是对有遗漏的建档立卡在校生,要把这部分在校生信息补充完整。
3.建档立卡户子女享受资助信息核查核对
对于最终核查在籍在校的学生,各单位要核查其享受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对于未接受学生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户子女要主动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四、有关要求
1.主动对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对接,获取最新数据,要核对建档立卡户子女就学就读信息,确保建档立卡户子女在校就读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2.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户子女享受资助全覆盖。发挥精准资助在教育脱贫攻坚当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今后,要主动对建档立卡户子女进行资助,做到简化手续、方便办理、全面覆盖、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3.对于2015年秋季学期以来建档立卡户子女未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的,要为其补报办理相应学生资助项目。
4.注意保护数据安全,妥善保管扶贫数据,除扶贫工作外,数据不得用做他途。
五、核查结果上报
请各设区市、各高校及省属中职学校于6月5日前,将核查结果形成报告,同时按要求填写明细表后,一并报省教育厅。核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细表(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及方式:
(1)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熊春荣
(2)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胡 强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9